中央民族大学纪检、监察合署办公,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 。2000年12月,我校第六次党代会选举校纪律检查委员会,委员9人,其中1名专职副书记,8名兼职委员。纪委书记由校党委副书记兼任。纪委受校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。
2004年3月,学校设纪检监察办公室。2007年7月,为了进一步明确职能,理顺关系,经学校研究决定,成立中共中央民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,简称纪委办公室;成立中央民族大学监察处。撤消中央民族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。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编制6人,主任、处长1人(纪委副书记兼任),副主任、副处长1人,正处级纪检员1人,下设综合办公室、纪检科、监察科,综合办公室秘书1人(正科级);科长2人。